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科技厅“2016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精神,现将申报省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申报资金及期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基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经费每项10万元,期限一般为2-3年;重点项目申请经费每项30万元,期限一般为3-4年。
二、申请书填报。
1.注意事项。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详见附件。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撰写,申请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合作者也需本人签字和单位(合作单位)盖章。项目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研究成员不超过5人。
3.请申报的老师下载附件中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贵州大学申报清单”进行填写,“申请书”“申报清单”各1份交学院,学院将申报清单汇总、排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6:00点前交校科研院,逾期不再受理。由于该项目科技厅限项申报,学校遴选后再另行通知系统申报事项。
附件62016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联系电话:88292117
贵州大学科研院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