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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2 发布人 管理员 浏览次数 236

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5年度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95号)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按照“贵州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大数据产业;教育信息化;烟、酒、茶、特色食品和民族制药“五张名片”;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5个“100工程”等领域,结合全省高校实际,重点支持建设面向区域发展行业产业文化传承创新类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各高校严格按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的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申报。

    (二)“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总抓手,是若干重点改革任务之首。各高校要把握好四个原则和五个关键机制,即:一是自主推动原则;二是需求推动原则;三是改革推动原则;四是协同推动原则。在这四个原则总体引领下,要重点建立五项关键机制:一是人才选聘与使用机制;二是资源集成与配置机制;三是科研组织与管理机制;四是成果转化与服务机制;五是日常运行与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创新链条和创新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协同、不适应,封闭、分散的问题,催生一批新兴学科,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一批重点学科群,进一步释放创新潜力,产出一批重大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开展。前期培育的力度与成效是评审认定的关键,推荐申报的中心须以构建重点学科群为目标,有实质性培育组建和运行为前提,有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有具体机制体制改革操作和明显成效为保障,各高校要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系统评估,择优遴选,宁缺勿滥。协同体之间应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合作,发挥实质性作用,不支持临时凑数和拼盘。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限额申报。贵州大学3项。2015年度拟评审认定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5左右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牵头高校登录“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认真填写协同创新中心的基本信息,并按照申报系统中的《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编写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真实情况,并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在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实际需求和“2011计划”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合理提出所需经费支持。制作协同创新中心前期培育建设情况的视频材料(10分钟以内)并上传到管理系统。(网络技术支持:夏建竹,联系电话:0851-85943021)

2.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有防伪水印的《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申报材料一式1份(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纸质封面)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纸质封面)报送科研院301。

(三)截止时间:20155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292117(自科)    88291625(文科)

 

附件:

1. 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doc

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高等学校2015年度(第四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