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8 发布人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433

各相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附件1)和《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并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提名项目完成人应于2020年6月1日前向我校科研院成果管理科提交《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意向表》(附件3),获取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特别注意,填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其他时间无法系统填报。

2、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提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3、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均需在主要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我校提名项目的集中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请在此前将公示内容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第86页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给科研院成果科(发送到邮箱2710541@qq.com)。第一完成人需要督促其他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交校科研院成果科存档备查。

4、请提名项目完成人在6月22日前完成《提名书》网络系统的填写后提交,科研院审核后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并最终由科研院审核提交后方能打印装订。

5、网络提名工作完成后,请各相关完成人按照申报的具体要求装订两套(其中原件一套),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一份,所有材料于6月24日前报校科研院成果科。

注:凡报奖材料不符合要求和逾期的科研院不予受理。

人:吴敏

联系电话:0851-8829218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附件2、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意向表.xlsx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