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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大学联合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5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1436

 

各相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和贵州大学科技合作协议书》精神,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大学2015年度科技联合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重点围绕材料科学、结构工程、机械制造、资源环境、电气工程、大数据应用研究、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粮食安全、酿酒与食品工程、绿色农药、中药材、生态畜牧业和林业等学科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资助类别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成校内外资源,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等重大问题,密切结合贵州省的5100工程、四个一体化、5张名片、战略性新兴产业、八大科技工程、六大科技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内,培育、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和技术应用的科技项目,预期成果要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开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71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23年。

(二)应用基础类项目:鼓励申请创新性强、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课题,应用基础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12万元,项目研究周期23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贵州大学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630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人拟申报的项目需要有明确的预期产出,包括科技产出、经济产出、社会(生态)效益、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有具体量化指标,并保证在结题时达到预期考核目标。

(三)项目申请人限报联合资金项目1项,已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厅其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者,此次不能申报;有科技厅到期未完成、未经过结题验收项目的申请人,或仍主持承担科技厅其它各类科技计划2个项目的,不能申请;主持校级各类资金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请联合资金项目。

(四)项目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任何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贵州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xmgl.gzst.gov.cn)门户网站(计划名称为:合作计划——省科技合作计划)完成网上统一申报,在线填写提交。下载科技查新委托、联合资金汇总表、上会表进行填写,并将申请书和科技查新委托书发至lib.wbwu@gzu.edu.cn,图书馆免费查新,查新报告由图书馆统一报送科研院。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请于2015615日前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汇总联合资金汇总表、上会表后交科研院30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292117

 

附件:

1.附件1科技查新委托书.doc 

2.附件2联合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 附件3联合资金项目申报上会表.xls 

 

 

贵州大学科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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