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接上级部门通知,2015年度“千”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截止时间提前到5月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月1日),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学校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科研规划,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年轻人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市(州)管理专家,省直有关部门评选管理的骨干人才;
(2)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骨干,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前三位)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青年优秀人才;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省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市(州)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二个以上市(州)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二的获奖者;
(5)有较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研究、设计工作的青年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研骨干。
三、申报程序
“千”层次培养对象的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组织,下列两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千”层次人才:(1)已经入选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的人员;(2)省属科研事业单位和本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中央在黔科研事业单位中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千”层次创新型人才申请人填报《贵州省“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1),打印纸质《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统一装订(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同时,填写《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附件2)和《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后一并报送到各单位。各单位审核附件材料后每一页加盖公章。汇总《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附件2)和《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科研院301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8829211 788292398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范老师、张老师
附件:
3.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xls
组织部 科研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