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现开始填报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要求:
1、各相关单位的老师,凡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尚未到期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基金管理办法》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撰写提纲不可删减。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负责人要如实的按照项目财务预算,实际开支情况进行说明。
3、项目进展取得较好的成果,如:论文、获奖、学术会议、专利、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均可如实填报,应附成果材料。
4、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2014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均采用在线填写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项目负责人自行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进行系统填写后由学校科研院统一审核系统上报,
5、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1月30日前先将《进展报告》一份报科研院预审核、修改。
6、《进展报告》最后上报时间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一式两份报科研院,由科研院统一系统审核提交上报。
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上报,凡不按时间上报的逾期不予受理。
1、各有关单位的老师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12月30日前到期结题)的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经费管理办法》等,请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
2、项目负责人先自行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进入ISIS系统按要求,严谨、认真、实事求是,如实的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3、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中取得的成果,如实填报,并附相关成果(成果与所填报的内容一致)。
4、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计划书预算使用经费,同时要做好结题项目经费的决算工作,负责人先自行到财务处核实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填写财务决算表。
5、请负责人先于12月20日前将《结题报告》(附成果材料)一份纸质版交校科研院统一审核。
6、项目负责人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否则结题报告不予通过审核。
3、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4、需提交《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处将通过ISIS系统直接发送邮件到各项目负责人,请注意查看邮件。
联系人: 张真 陈茜
联系电话:8292117
贵州大学科研院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