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和贵州大学科技合作协议书》要求,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大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科技联合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重点围绕材料科学、结构工程、机械制造、资源环境、电气工程、大数据应用研究、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粮食安全、酿酒与食品工程、绿色农药、中药材、生态畜牧业和林业等学科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资助类别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成校内外资源,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等重大问题,密切结合贵州省的5个100工程、四个一体化、5张名片、战略性新兴产业、八大科技工程、六大科技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内,培育、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加快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和技术应用的科技项目,预期成果要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开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目研究周期3年。
(二)应用基础类项目:鼓励申请创新性强、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的前期培育课题,应用基础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3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贵州大学在职在岗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二)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 项目申报人拟申报的项目需要有明确的预期产出,包括科技产出、经济产出、社会(生态)效益和节能减排、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等方面有具体量化指标,并保证在结题时达到预期考核目标。
(四) 项目申报人限报联合资金项目1项,不能在同年度申请省科技厅其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有科技厅到期未完成、未经过结题验收项目的申请人,或仍主持承担科技厅其它各类科技计划2个项目的,不能申请;主持校级各类资金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联合资金项目。
(五)项目申报人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允许申报任何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下载联合资金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请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汇总经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于2014年9月10日前交学校科研院,逾期不予受理。
贵州大学科研院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