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科研单位:
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推荐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奖人要严格按照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二、报奖人应根据自己的科研成果实际情况,按照各类奖项的规定组织材料进行报奖。
三、报奖人应严格按照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具体请点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进入查看:
四、时间与材料要求:
1.各单位将申报成果奖名称、奖项类别等信息,在7月16-21日报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
2.成果奖申报人应在科研院成果科的指导下,于7月28日前完成成果登记系统的填写,并将从登记系统中导出的登记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登记表(一份)报送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管理科,由科研院成果科统一将登记成果数据打包发送至国家成果登记中心进行审核。
3.科研院收到国家成果登记中心反馈意见后,将成果登记号、成果推荐系统推荐号和校验码分配给成果奖申报人(课题组)。
4.成果奖申报人(课题组)须在8月16日前完成《推荐书》网络系统的填写后提交,同时提供一套纸质版的《推荐书》给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科研院审核后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进行修改。
5.成果奖推荐材料须在科研院的指导下,按照申报的具体要求装订三套(其中原件一套),并于8月22日前报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凡报奖材料不符合要求和逾期的科研院不予受理。
6.对于申报的成果奖,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并挂网公示5天。
五、由于报奖工作时间牵涉到假期,请各成果奖申报人提前做好报奖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请不要拖延时间。
六、凡有不清楚的请与科研院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张晓培、毛淑琼
电子邮箱:csc.xpzhang@gzu.edu.cn;st.sqmao@gzu.edu.cn
联系电话:8292187 8292184
贵州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7月7日